各学院:
根据财政部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》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方式及个人所得税合并计税等要求,学校发放给全校师生的各类人员经费自2012年4月1日起全部通过打入银行卡的形式进行发放,取消打卡未成功可领取现金发放的方式。以便于今后学生各项经费的发放,学校特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,统一办理工行银行卡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卡用途
用于校内各类奖助学金、勤工助学工资、国家助学贷款等经费的发放。
二、工行卡办理
1、办卡对象:需要使用工行银行卡的学生。
2、卡的种类:借记卡
3、办卡优惠条件:免收首年年费和开卡手续费(第二年使用年费10元,使用一年后可以注销);
4、需要上交的材料:a、各学院将需办理的学生的信息按照附件1表格要求填写好,核对无误后电子版传给学生处。b、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 c、每个学生签署一份《委托代办书》。
5、各学院将材料收齐后于4月12前送交学生处。
三、其他
1、如果有本地工行卡的同学不必再办理;
2、工行卡务必是本人银行卡,不得使用他人或家人银行卡,否则资金无法打入;
3、如学生因身份证丢失等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的,请在附表中标注起来。
附件1:批量办理借记卡明细清单
附件2:委托代办书
学生处
2012年4月10日
关于办理工行卡的通知.doc